PUBLIC VERIFICATION DOSSIERFV-RD-2026-001

某聚变技术宣传材料核验示范

虚构主体与示范材料,不对应任何特定企业、机构或真实报道

版本 1.0虚构示范案例更新 2026-08-25
39/ 100
可信度与证据完整性 / OVERALL SCORE高风险

三条关键陈述中,一条与已审项目状态记录直接冲突,另有一条缺少关键测试条件。

03关键陈述
02可疑项
01严重失实
03证据与候选
01核验摘要
EXECUTIVE BRIEF

材料无法证明一万倍性能提升具有普遍适用性;已审项目记录显示装置级工程验证仍是未来计划,与“已经完成”的陈述直接冲突。未来时间表应作为目标记录,而非既有成果。

性能提升缺少比较基准、硬件环境、问题规模与精度条件。已审项目记录显示装置级验证仍处于未来计划阶段。两年内完成验证属于公开目标,应设置到期复核节点。
核验对象仿真性能、装置级验证与项目时间表
适用范围

仅核验示范材料中的三个公开陈述,不评价主体的整体技术能力。

02OVERALL ASSESSMENT

文章整体评估

评分衡量可信度与证据完整性,不等同于全文真实比例。

综合评分39高风险

三条关键陈述中,一条与已审项目状态记录直接冲突,另有一条缺少关键测试条件。

来源透明度63

能够识别原始宣传材料,但缺少完整归档记录。

证据支持度20

核心性能缺少直接证据,装置级陈述与项目记录冲突。

独立验证45

已取得项目状态记录,但性能主张仍无独立验证。

条件完整性25

性能指标缺少基准、硬件、规模和精度条件。

表述严谨性42

存在将未来目标表述为既有成果的问题。

L5严重失实L4高度可疑L3观点可疑L2证据不足 / 表述不严谨L1未来目标L0证据支持
03SUSPICIOUS POINTS

可疑点逐条核验

每条判断均展示风险等级、理由、可核实事实和待补材料。

01CLM-001 · 性能指标
证据不足45/100
最新仿真模块的计算速度较传统流程提高一万倍。
判定理由

一万倍属于可量化的强性能主张。

材料没有提供比较基准、硬件环境、问题规模与精度条件。

事实状态

当前证据不足以给出确定的事实纠正;这不等同于已经证明该陈述失实。

当前证据说明了什么

现有材料仅能证明企业公开提出过这一性能主张,尚未说明比较对象、物理模型、硬件环境、计算规模、误差阈值以及结果是否仅适用于局部模块。

表述边界

在公开 Benchmark 或第三方复现出现前,不应将局部算例加速外推为完整仿真平台的普遍性能。

EVIDENCE TRAIL证据路径条件不足
D
SRC-01 · 主体自述企业技术说明

证明该主张曾被公开提出

已取得
B
SRC-02 · 技术验证公开 Benchmark 或论文

验证测试边界、精度与可重复性

待补充
待补充证据
传统流程的具体定义硬件与并行配置数值精度和误差代价第三方复现记录
02CLM-002 · 工程验证
严重失实10/100
该技术已经完成装置级工程验证。
判定理由

材料宣称装置级工程验证已经完成。

通过复核的项目状态记录明确显示,该项验证仍处于未来计划阶段。

经核实的事实 / VERIFIED FACT当前可核实的事实是:项目仅公布了装置级验证计划,尚未完成装置级工程验证。

项目阶段状态记录将装置级验证列为后续里程碑。

当前证据说明了什么

材料描述了仿真算例和后续研发计划,但没有出现可识别的装置、运行工况、测量方法、实验数据或正式验证记录。

表述边界

仿真算例通过不等同于装置级工程验证;两者必须在报告中分别表述。

EVIDENCE TRAIL证据路径证据不足
D
SRC-01 · 主体自述企业新闻稿

说明研发方向和计划

已取得
A
SRC-03 · 项目记录项目阶段状态记录

确认装置级验证仍处于计划阶段

已取得
待补充证据
验证装置与工况测量数据及不确定度验证负责人或合作机构原始结果记录
03CLM-003 · 未来时间表
未来目标70/100
项目计划在两年内完成装置级验证。
判定理由

该陈述描述未来计划,不属于已经完成的事实。

应保留发布日期,并在目标到期后复核。

事实状态

当前证据不足以给出确定的事实纠正;这不等同于已经证明该陈述失实。

当前证据说明了什么

该陈述可以作为公开时间表保留,但它描述的是预期里程碑,不能计入已经完成的技术成果。

表述边界

报告只记录目标、发布日期与复核时间,不对未来能否按期实现作推断。

EVIDENCE TRAIL证据路径目标记录
D
SRC-01 · 主体自述项目公开计划

记录目标内容与发布日期

已取得
REV-01 · 复核节点目标到期检查

届时核对成果、延期或范围变化

待执行
待补充证据
明确目标起算日期中间里程碑验收口径
04SOURCE LINEAGE

信源传播关系

转载数量不等于独立证据数量。

01原始公开陈述企业新闻稿
02内容转述行业媒体转载
03再传播二次摘要
04当前缺失独立验证

核验提示:当前媒体内容均可追溯到同一企业新闻稿,因此只能计为一条原始公开陈述,不能被视为多条相互独立的验证证据。

05REVISION HISTORY

版本与更正记录

正式报告保留新增证据、回应和判断变化。

V1.02026-08-25

建立受控示范报告,记录三条命题和初始证据缺口。